发布时间:2020-02-12 16:39:00
各承压设备有关单位: 为满足有关企事业单位的需求,不断提高承压设备制造、检验单位理化检验人员素质,中机联今年将继续举办承压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民用核电相关承压设备)理化检验人员和理化质控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承压设备理化检验人员: 承压设备理化检验人员技术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初级)、二级(中级)、三级(高级)。根据不同技术等级理化检验人员承担的技术职责要求,各等级报名条件如下: 1、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含中专),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 2)非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 3)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 2、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一级证书满二年; 2) 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3)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 4)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 5) 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五年; 6) 其他人员,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 3、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 2) 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取得五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二级证书满四年; 4)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十年; 5)其他人员,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十年。 (二)承压设备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承压设备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应在取得二级(中级)或三级(高级)技术等级的检验人员中择优聘任,其报名条件如下: 1、参加过二级或三级理化检验人员培训班,通过考核,在化学分析、力学性能试验、金相检验、光谱分析专业中,至少已取得一个专业二级或三级技术等级证书的理化检验人员; 2、对拟聘任为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尚未取得二级或三级技术证书的人员,必须具备参加上述二级(或三级)技术等级培训报名条件,可先参加责任人员培训,再补专业课程培训。 二、办班计划 1、上半年5-6月份、下半年10-11月份分别举办两期一、二级理化检验人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上半年培训课程四科(包括金相检验、力学性能试验、光谱分析和理化质控人员);下半年培训课程共四科(金相检验、力学性能试验、光谱分析和化学分析)。各期课程培训时间依次安排(上半年光谱分析与理化质控人员课程同时开班,下半年化学分析与光谱分析同时开班),请根据需要选择培训期次。 2、10月份在上海举办一期三级理化检验人员培训班。 3、根据需要举办相关地区和单位的定向培训。 三、有关要求 请各承压设备有关单位组织好理化检验人员和理化质控系统责任人员 (包括初次参加培训的新学员和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学员)参加培训和考核。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填写“申请表”及“汇总表”(见附件1-3),经单位审核盖章,于2019年3月10日前报中机联质量工作部;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机联质量工作部(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 联系人: 马云飞 13681403791(微信号同手机号) 杨洁华 010-88379361、 13701368622 王凌霄 010-68527524 李燕霞 010-68527524 邮 箱: zhlbpx@cmif.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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